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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劳动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告知书

2020-02-03 被浏览:277

为响应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科学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和待遇享受,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就我中心业务办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业务办理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我中心将于202023日起正常办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办事群众可通过029-32282816反映诉求。

二、 现场缓办业务。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您的健康,以下业务暂缓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可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视情况开展急事急办,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

就业培训方面:就业创业培训报名登记(咨询人员:寇蕊 电话:13992086669)。

创业贷款方面:贷款考察评估、资料提交及协议签订(咨询人员:郭忠利 电话:13060346087)。

失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稽核、待遇发放(咨询人员:张巧玲 电话:13020782929)。

三、“不见面”业务办理。

1、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业务受理人员:郭忠利 电话:13060346087)。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受理人员:张巧玲 电话:13020782929)。

四、线上业务办理

1、创业担保贷款网上报名初审受理(登录陕西省人社厅官网关注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关注咸阳人社公众号办理)。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坚持“非必须、不见面”服务原则,建议您通过网络、电话等“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服务大厅、办公室现场办理。

二是确实需要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听从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佩戴口罩,自觉登记信息,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符合相关要求者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三是若急需现场办理业务,请您注意以下事项:1.建议提前电话咨询了解所办业务所需资料和流程,一次性携带全所需资料。2.建议业务办理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近距离面对面。3.建议避免在办公场所长时间逗留。

四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特殊时期做出上述业务调整,敬请办事群众理解配合,最后祝愿您和家人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三原县劳动服务中心

202023